改革开放40年,“三农”大事记
信息发布者:盛明芳 2019-03-23 12:14:29 转载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乡村振兴元年。四十年来,我国农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一起回溯改革开以来放来我国农村的发展路径,以史为鉴,用四十年的改革经验更好的指导我国的农村发展。一九八零年
5月31日 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
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一九八二年1
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肯定包产到户等各种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就农业和农村问题连续发出5个一号文件。2
9月1日-11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邓小平在致开幕词时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会通过的报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提出分两步走,在20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3
12月4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宪法。规定,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政权。
此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后5次对宪法进行修改。
一九八四年
10月13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有经营能力和有技术专长的农民进入集镇经营工商业,并放宽其落户政策。
一九八五年
1月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从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
5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旨在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星火计划”。
一九八六年
5月14日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争取在“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并提出贫困地区实行新的经济开发方式的10点意见。
一九八七年
11月24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1998年11月4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一九九一年
11月29日 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要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一九九三年
2月1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3月29日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肯定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7月2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一九九四年
2月28日-3月3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力争在20世纪末最后的7年内基本解决全国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一九九六年
10月29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一九九七年
1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指出,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针是: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九九八年
1月 全国林业计划会议宣布,从1998年起,国家将实施以调减木材产量、保护资源、分流人员、提高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
2000年10月,我国全面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0月14日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二零零零年
3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的又一重大改革。
6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零零一年
5月24日-25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举行。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在20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已基本实现。会议明确了今后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
6月13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
二零零二年
1月10日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召开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退耕还林条例》。
8月29日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0月1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6月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零零三年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二零零五年1
10月11日
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自觉顺应这一趋势,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2
12月29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3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零零六年
1月31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
二零零七年
7月11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指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二零零八年
6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10月12日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零零九年
2月28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9月1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6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至2012年7月1日,我国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零一零年
3月14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由此,全国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二零一一年
2月2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月2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二零一三年
11月3日-5日 习 近 平在湖南考察工作期间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强调抓扶贫开发,既要整体联动、有共性的要求和措施,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特困村和特困户的帮扶。
12月10日,习 近 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扶贫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二零一四年1
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提出抓紧构建新形势下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2
2月21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3
7月24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4
11月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2016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5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二零一五年
11月2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立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
1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6年4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的标准和要求。
二零一六年
1月3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4月25日 习 近 平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12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向全国推开。
二零一八年
1月2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6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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